廢舊導熱油的更換與處置
在用導熱油劣化后,若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更換,容易在鍋爐受熱面及傳熱系統(tǒng)中造成結焦、積碳、腐蝕等危害,影響鍋爐的安全、節(jié)能運行,嚴重時甚至引發(fā)爐管燒損及泄漏、火災等安全事故。因此,當在用導熱油因過熱、氧化或污染造成殘?zhí)?、酸值、運動黏度等達到“停止使用質量指標”時,應停止使用,對于尚具有回收處理價值的可進行回收處理;對于不具有回收處理價值的則應及時更換。
在用導熱油屬于有機化學產品,有些在用導熱油甚至可能屬于對人類和環(huán)境有害的危險化學品。根據(jù)GB 24747對于在用導熱油的報廢和處置規(guī)定如下:
1、?當在用導熱油的運動黏度、酸值、殘?zhí)炕蛭廴境潭忍幵?/span>“停止使用指標”范圍內,并且難以有效回收處理至允許使用的質量指標時,應全部或部分更換新的導熱油。
2、 更換出的導熱油應按照國家安全環(huán)保部門的有關處理廢棄石油及化工產品的法律規(guī)定處理。